大学生求职如何防止被骗?(中介篇)

好东西小编 防骗知识 2021-06-11

大学生求职如何防止被骗?

在许多大学生求职的渠道中,中介仍是大学生求职的。这证明中介不但是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服务人们的良好方式,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事实上骗人的80%以上不是中介,而是打着中介牌子的非法机构。这就好比你要喝牛奶,结果拿到的是一杯水,你不能说牛奶就是骗子,只是因为拿到的不是真的牛奶。了解这个情况的同时,我们希望大学生们能掌握良好鉴别方式来找到工作,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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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行为作为三方行为,不像购物一样直接,真的假的基本一看得知,但也有一定的隐蔽性。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识别:

(一)用人的主体是企业:

企业的工作方式决定了招聘的方式。比如,工资的发放,招聘的时间和地点。也就是说:求职者可以采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假如你是公司的负责人,你会不会采用这样的待遇和方式去招人。如:某个做一个月的工作,招50个人,卖场工作,工资每天一发。这个肯定是假的,因为50个人一般不会安排在一个地方工作,如果工资一发,即使专门派一个财物,也不可能在之内跑完所有的卖场。事实上,这同时也增加了人力成本。在兼职人员充足的前提下,这种得不偿失的做法,任何一个公司都是不可能做的。 
(二)中间方是信息交流的主体,也是问题更大的部份:

1.骗子信息的特点是:起点低、报酬优厚。很简单,如果工资很少或要求很高,就算他们不是骗子,一般大学生们也不会去。

2.除路边摊外,现阶段无工商执照经营的中介比较少,但是90%以上没有职业介绍许可证。不过有此证也不见得就是好,但是作为政府的核定机构,受政府部门严格管辖,至少可以在产生纠纷时有上级机关可以处理。

3.收费凭证:如果是那种连自身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地址也没有印上去的收据,大家就不用交费了,他们摆明了不准备长期做下去的,这么好的免费广告机会,换了你是公司老板,你会错过吗?这种收据在出现纠纷时是可以推得一干二净的。

4.以平均工资水准800-1000元/月计算可知,90%以上的兼职工作薪资为30-40元/天,这个与现实的兼职工作的工资是符合的。一个没有特殊要求和条件的高薪工作完全是可疑的,高薪工作一般只可能产生于礼仪、模特、高标准高要求的工作、特殊技术、业务提成、按劳计酬,要求低,易上岗的工作不可能有高薪工作,人家还不如请个专职人员算了。

5.如果一个公司招聘人较多时,不可能是开介绍信一个两个的去面试,因为这会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的麻烦和更多的招聘成本。一般是一起集合面试。所以某条信息一段时间内总是在招人,而且每次都是一个两个的时候,也是有问题的。

6.要特别注意公司的名称:根据几年来的经验总结,凡属不注明公司名称或服务品牌,以“大学生联盟”、“诚信XX”、“XX诚”、“XX创业XX”、“大学生服务中心”、“XX高校联合XX”这种虚构名称来对外服务的机构生存期都不长久,不可能提供长期有效的服务,骗子多产生于此。

7.不要相信所谓大学生创办:以前有多个报纸报道事件,很多都说是大学生办的。原因在于,经统计:大学生创业真正成功的企业实体不足5%,也就是说即使是大学生正式注册的公司从事兼职服务,20家中也只有1家可以生存下来。更何况,绝大多数大学生办的从事兼职的机构是无任何注册证明的非法机构呢!

8.信息总会存在不对称的情况,每个人的希望索取都会比能力多,如果你的要求能被他们一一满足,这个地方一定有问题。

9.从中介广告来判断岗位的可信度,打着“长年招聘”、“公司直聘”幌子的岗位,更好不要轻易交钱应聘。如果是公司招聘,会用公司名称招聘,因为这正好做广告。

10.费用问题:运营一个真正有实力的兼职机构的成本是巨大的。并不像有的人以为那样收的钱都是赚的。收入经过多方(客服人员、通讯费、房租、市场人员、宣传费、业务联系费、宣传人员、办公费、资料使用费、上交费用等)分配,投资人利润率比很多行业要小得多。因此合理的收费是保证中介公司运营和做好服务的前提。希望免费和极低收费都是不切实际的。承诺几十元钱服务多次只会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没有收入的事,换了大学生本身,也是不可能做的,但是一次上岗要上百元也是不必要的,因为成本没那么高。

11.服务方式:真正的有规模兼职机构的服务地点是不能租用写字楼的,因为大规模多个面试集合时,根本没办法挤下那么多的人,楼层保安也是不允许的。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面试人数,则不能做到安排大部份人上岗,因此有规模兼职机构大部份选择一楼并且较为空况的办公点,便于面试集结。

12.对所有交费的公司,都需要求能最终上岗,而不要只是几次面试机会。这种服务是有空子可钻的。

几个求职中的问题:

1.关于“服装押金的问题”:理论上说,是不可以收取押金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但是实际上押金的收取又是合理的,因为公司在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求职者不诚信的问题 (比如,把服装穿走了、偷用赠品、资料丢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按原定的时间工作完成等),才导致了这个结果,对错误不处罚就是对正确的犯罪。这个方面要求职者自身思考。

2.再说说电线杆上的招男女公关的:上当受骗活该。求职的人明知道那是招妓女、妓男的还要去,不是活该吗。

3.未按原定工作时间离职,公司扣工资或追究违约金。这是求职者和招聘者的理解不同造成的,求职者认为我后面虽没工作但没拿工资,招聘者认为你耽误了整个公司的计划的正常运作,这个损失是巨大的。就像员工一样,是必需受处罚的。我认为只要公司话说在前面,公司一方是合理的。给不讲诚信的求职者以严格的处罚,是对好的求职者的保护。

4.以多种名目扣钱(培训费用、拍照、身份证、体检等);这个明显是有问题的。除了有明文规定的押金是合理的之外,其它的收费既是被劳动法禁止的,又是不合正式公司用人方式的。

5.兼职人员工资一般是下一月公司发薪日发放(与正式员工同,一般公司为第二个月的15日左右发放),如后延半月左右,可能为公司的财务制度过于严格的原因,但要是拖了一两个月那就有问题了。

6.关于签合同:应聘成功,应与兼职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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